表演【艺术类本科专业】
培养方向:
本专业面向全国剧团、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演艺经纪公司等艺术行业机构,培养能够从事戏剧、影视剧角色表演的专业艺术人才,并培养能够在电视、网络等传媒中胜任文娱、综艺类节目的各类演出及艺员型节目主持的表演艺术复合人才。
进入本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两年后,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可进入设在我校的教育部传媒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师工作室,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培养。
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包括表演类、台词类、形体类、声乐类等课程的理论常识、基础技巧训练及创作实践;高年级学生通过戏剧演出、影视剧演出、广播剧演播、形体表演创作、综艺节目及晚会演出与主持等多种方式实行以工作室为主的项目制教学,根据学生专业能力与个人意愿进行分流,以拓宽学生的发展方向与就业出路。
培养目标
本年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主要从事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工作。
可在全国各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各影视制作公司、剧组、文艺表演团体、教研单位、各单位党政共团、文化传播公司从事表演、管理、策划、组织等工作。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
舞蹈、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表演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本技
能、表演剧目、艺术理论、文学修养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业务学习等活动。
基本信息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表演艺术是通过人的演唱、演奏或人体动作、表情来塑造形象、传达情绪、情感从而表现生活的艺术。代表性的门类通常是音乐和舞蹈。有时将杂技、相声、魔术等也划入表演艺术。
相近专业: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表演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 舞蹈学舞蹈编导 戏剧学 表演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影视学 会展艺术与技术 景观建筑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就业方向
主要从事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工作。
可在全国各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各影视制作公司、剧组、文艺表演团体、教研单位、各单位党政共团、文化传播公司从事表演、管理、策划、组织等工作。